108學年度第1學期本校學生修讀輔系、雙主修相關規定
說明:
一、檢附本校修讀輔系、雙主修辦法(附件一、二)、108學年度第1學期修讀輔系、雙主修名額表及相關規定(附件三、四)。
二、108學年度修讀輔系、雙主修各系應修科目表(附件五、六),以email傳送至系辦。
三、申請資格:依本校學生修讀輔系、雙主修辦法第二條規定:「凡本校大學部學生修畢第一學年課程,自第二學年起至修業年限最後一年第一學期止(不包括延長修業年限),得申請修讀大學部之各系為輔系或雙主修」。
四、學生申請修讀雙主修以一學系為限,申請修讀輔系以二學系為限;同時申請同一學系為雙主修及輔系,經審查符合雙主修資格時,即以雙主修錄取。
五、申請程序:有意申請修讀者,請於108年9月2日上午9時起至9月11日下午5時止,至輔系、雙主修申請系統網頁登錄,並列印申請表後連同各系規定應繳交之資料送交註冊組,俾憑轉送各系審查,逾期不予受理。
六、審核結果將於108年9月19日公告於教務處網頁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