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生活輔導組】國立臺灣科技大學107學年度第1學期學雜費減免辦理日期

【舊生】

一、線上系統開放日期:107640900起至10761516:00。系統網址:http://140.118.31.205/webscores/Login.aspx(申請書列印,並與相關證明文件一起繳交)。

二、各減免類別應繳交之證明文件:

(一)低收入戶、中低收入戶:

1.申請書、2 . 106年度低收證明或中低收證明影本。

★没有政府發給中低收入戶證明,但家庭年收入在70萬以下者,請於9月份開學時申請【弱勢助學金】。

(二)特殊境遇家庭:

1.申請書、2.106年度特殊境遇家庭證明、3.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,包括本人及父母親詳細記事。

(三)身障類:

1.申請書、2.手冊影本(須在有效期內,無有效期限之舊版手冊須更新)、3.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,包括本人及父母親詳細記事。

(四)原住民學生:

1.申請書、2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,包括本人及父母親詳細記事。

(五)軍公教遺族:

1.申請書、2.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,包括本人及父母親詳細記事、3.撫卹令影本(第一次申請須查驗正本)、4.就學優待申請書(表格請向承辦人洽詢)。

★曾申請軍公教遺族學雜費減免且申請通過者,只需繳交第1項申請書及可。

(六)現役軍人子女:

1.申請書、2.家長在職證明、3. 三個月內戶籍謄本正本或新式戶口名簿影本,包括本人及父母親詳細記事。

三、紙本繳交日期:10764 107618日止

四、繳交地點:學務處12號櫃檯吳先生。

五、應屆畢業生請勿在本梯次申請(碩、博士研究所新生預定於7月中旬公告辦理)。

六、延畢生請勿申請(修業期限:大學部四年制4年、大學部二年制2年、碩士生4年、博士生7年,惟大學部之身心障礙學生不受此限)。

【研究所新生】

1077月以後再公告(716日至723日),需配合學校資料庫(新生)建置完成才能啟用系統。

【大學部新生】

1078月以後再公告(810日至821日),需配合學校資料庫(新生)建置完成才能啟用系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