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化學工程學系誠徵專任教師公告
一、徵聘:助理教授(含)以上專任教師貳名。
二、資格:
1. 具有化學科技與工程相關領域之博士學位。
2. 熱心教學,具研究潛力。
3. 可支援系/院國際交流服務及全英語課程。
4. 至起聘日止,”具備一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,但本法施行(2015年1月14日)前已在職之專任合格教師,不在此限。前項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之認定標準,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。”(技術及職業教育法第25條)
三、檢附資料:
1. 個人履歷表(含最近七年學術著作及其他相關研究成果、另檢附電子檔)。
2. 博士論文(另檢附電子檔)。
3. 博士學歷證件影本。
4. 身分證或護照影本、教師證書影本(已具教師證者)。
5. 推薦函至少三封,請推薦人直接寄送本系教評會召集人林昇佃教授(sdlin@mail.ntust.edu.tw)。
6. 擬開設課程與教學大綱(二門課、各3學分)。
7. 未來三年研究計畫書(至多20頁、另請檢附電子檔)。
8. 其他有利審查之證明文件。
四、起聘日期:2017年8月1日。
五、申請截止日期: 2017月1月9日前寄達或送達本系辦公室。本系收件後一週內會以E-mail通知。
六、郵寄地址:106台北市大安區基隆路4段43號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化學工程學系 系主任收。(封面請註明「應徵教師」)
聯絡人:林昇佃
email:sdlin@mail.ntust.edu.tw
電話:+886-2-27376611
傳真:+886-2-27376644
七、所寄資料請自留底稿,恕不退件。
八、應聘教師所繳交之個人資料僅限於聘任作業使用,非經當事人同意絶不轉做其他用途,並遵循個人資料保護法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