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本校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辦法」及「獎勵申請表」公告
請申請獎勵學生於104年10月15日前將申請表及佐證資料送交系辦,
申請證照核發時間為104/2/1~104/7/31。
詳如附件。
「本校學生取得專業證照獎勵辦法」及「獎勵申請表」.pdf